1、为确保诉求办理质量和效率,建议每个诉求件反映一个问题(即不需要两个及以上承办单位处理的),如需反映多个问题,请分为多个诉求件提交。
2、请按页面提示如实、详细填写诉求登记表相关内容,如:标题、内容描述、手机号码等。
3、诉求内容不得有以下情形,否则将无法受理:
(1)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,诉求内容含有侮辱、猥亵、色情、人身攻击及反动内容的言论;
(2)诉求内容不属于“亲清·金客服”受理范围(受理、非受理范围详见下文);
(3)联系方式有误,无法联系及核实;
(4)诉求内容混乱,逻辑不清,无法识别诉求真实目的;
(5)诉求包含多个诉求目的,或诉求内容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处理;
(6)诉求内容标志性信息缺失或不全;
(7)重复反映相同问题。
1、咨询类:涉及承办单位工作职责、政策法规、政务服务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咨询;
2、建议类:涉及政策法规、政务服务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3、求助类:涉及承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求助;
4、投诉类:涉及承办单位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。
遇突发事件及应急事项时,市民应及时拨打110、119、120、122等电话直接求助。
1、非南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;
2、属于110、119/120、122等紧急求助系统受理的;
3、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;
4、涉及人大、政协、民主党派(团体)、纪检、监察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军队和武警职能的;
5、经认定须通过仲裁、行政复议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,或已进入信访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诉讼程序的;
6、承办单位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,诉求人重复提交的;
7、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共道德以及带有人身攻击,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;
8、其他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明确规定的情形,应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的。
《亲清·金客服网上诉求登记》工单由相关受理部门定时接收、转派。 按照职权法定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答复”的原则,各承办单位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本单位职责办理转派事项,并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和办理结果负责。
诉求人可在工单办结后24小时内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评价,评价内容包含是否及时联系、态度满意度和结果满意度三个指标。